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官网|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

来源:辽宁 发布时间:2018-11-22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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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由原辽宁省石油化工学校和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大学合并组建。辽宁省教育厅与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签订校企共建办学协议,学院成为国内第一所政府与企业共建的全日制独立高职院校。2008年被教育厅批准为全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校建设单位,进入全省48所独立高职院校前10强。2010年被教育部、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40个建设单位。

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校门

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
2002年公立工科辽宁省教育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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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学校自然情况说明

  学校全称: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

  办学地点及校址:

  石油化工技术、精细化工技术、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、应用化工技术、工业分析技术、环境工程技术、化工装备技术(化工装备维护)、数控技术、制冷与空调技术、电厂热能动力装置(热力设备运行与检验)、机械制造与自动化、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商务英语、社区管理与服务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办学,地址: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。

  石油炼制技术、应用化工技术(有机化工)、油气储运技术、化工装备技术、供用电技术、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南区办学,地址: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五号。

 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(公办)

  办学层次:高职

  jrs直播-手机版年限:3年

  办学形式:全日制

  主要办学条件:校园占地面积9.9335万平方米,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.4617万平方米,专任教师259人,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0人,教学仪器设备值5767.71万元,图书26.3万册。

  二、计划特别说明

  招生计划安排主要是根据化工、机械、电子等行业企业的特点和需求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向石油化工、精细化工、应用化工、化工设备、分析检测、环境监测、仪表电气自动化等理工类专业倾斜。

  各专业均无语种限制,男女比例不限。

 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。

  三、专业设置说明

  专业代码\专业名称\学制\科类

  570203石油化工技术3

  570205精细化工技术3

  530602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3

  570201应用化工技术3

  570207工业分析技术3

  520804环境工程技术3

  570208化工装备技术(化工装备维护)3

  560103数控技术3

  560205制冷与空调技术3

  530201电厂热能动力装置(热力设备运行与检验)3

  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

  560303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3

  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

  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

  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

  570202石油炼制技术3

  570201应用化工技术(有机化工)3

  520403油气储运技术3

  570208化工装备技术3

  560112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3

  530102供用电技术3

  630501国际贸易实物3

  690104社区管理与服务3

  670202商务英语3

  四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

  高职专科学生jrs直播-手机版期满,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。

  五、收、退费等说明

  1.学费收取标准:

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。学费:4500元/年。宿费:二、三号宿舍楼800元/年,一、四号宿舍楼500元/年。

  2.学费的退费办法:

 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,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;不足一个月,按整月计算。

  3.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:

  1)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/生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/生;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,每年4000元/生、2500元/生两个等级。

  2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,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。

  七、招生录取规则说明

  1.调档比例

  调档比例100%。

  2.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  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  3.院校志愿录取办法

 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(市、区)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。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(市、区)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;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(市、区),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,按考生志愿顺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。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: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。

  4.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

 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。

  5.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

 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;当分数相同时:理工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,文史类按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。

  6.联系地址、网址

  学院北区: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邮编:121001

  联系电话:0416-321204332120343212036(北区)

  学院南区: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五号邮编:121001

  联系电话:0416-4154544(南区)

  网址:http://www.lnpc.edu.cn
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dsms123.com/gk/200684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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