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数字化管理系统]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

来源:河南 发布时间:2018-11-09 点击:

【www.dsms123.com--河南】

 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创建于1952年,为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。建校64年来,学院累计为国家培养大中专毕业生12万余人,培训各类学员28万人,毕业生中涌现出两名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,即着名玉米育种家程相文(国家十大功勋育种家)、小麦育种家茹振钢等一批知名校友,为河南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,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。

  第一章总则

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,顺应时代要求,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,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,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、依法治招的精神,做好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,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(专科)单独考试招生工作。

  第二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  第三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  第二章学校概况

  第四条学校全称:河南农业职业学院

  第五条办学性质: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

  第六条办学层次:专科

  第七条学制:三年

 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:13790河南省招生代码:6282

  第九条办学地点: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

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

  第十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校长担任,主管教学、招生、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,下设命题考务组、录取工作组、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。凡属考核、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,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
  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,建立健全监督机制,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透明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。

  第四章招生对象、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

 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、理科、对口考生。

 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。

 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160人,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如下:

序号专业名称学制(年)招生计划学费(元/年)备注
1种子生产与经营3603600*
2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3603600*
3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(高级检测师)3603600*
4园艺技术3603600*
5园林技术3603600*
6建筑工程技术3603600
7畜牧兽医3603600*
8动物医学(宠物医师方向)3603600*
9宠物养护与驯导3603600*
10食品加工技术3603600
11食品加工技术(烘焙方向)3603600
12食品营养与检测3603600
13烹调工艺与营养3603600
14供用电技术3603600
15电气自动化技术3603600
16计算机应用技术3603600
17计算机应用技术(3G/4G移动软件开发)3603600△7000元/年
18计算机应用技术(Java高级软件开发)3603600△7000元/年
19计算机网络技术(互联网营销)3603600△6200元/年
20动漫制作技术3603600
21动漫制作技术(移动UI设计)3603600△7000元/年
2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603600
23数控技术3603600
24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3603600
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603600
26汽车营销与服务3603600
27会计信息管理3603300
28会计3603300
29市场营销3603300
30电子商务3603300
31连锁经营管理3603300
32物流管理3603300
33空中乘务3603300△5800元/年
34旅游管理3603300
35酒店管理3603300
36商务英语3603300

  注:①凡“备注”栏内带“*”的专业,考生经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录取并报到,享受免第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。

  ②凡“备注”栏内标明“△”的专业为合作办学专业,需在学费的基础上另外收取培训费,培训费由合作单位收取。

 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办法。

 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。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。

  1.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,一份试卷,总分450分(三个科目各占150分)。

  2.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、创新思维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、动手能力等,考试形式为面试,总分150分。

 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。根据考生文化基础、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,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。

 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,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批准,在我校网站公示,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、备案。

  根据教育部、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,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,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;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,不能转入其他专业;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考。

 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,由学校组织录取。考生被我校录取后,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。

  第十七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。

  第五章收费标准、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

  第十八条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;住宿费400元/(年·生)和800元/(年·生)两个标准。

  第十九条奖助学金

  国家奖学金8000元/年;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/年;校级jrs直播-手机版标兵2000元/年;一等奖学金1500元/年;二等奖学金1000元/年;三等奖学金500元/年。学生可申请2000-4000元/年的助学金。

  第二十条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:学校建立、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、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。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部,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。

  第六章附则

 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,通过学校网站公布。

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、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,以本章程为准,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。

  联系部门: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

  联系地址: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(邮编:451450)

  联系电话:(0371)56786820、56786821、56786823、67290999(兼传真)

  学校网站:http://www.hnca.edu.cn

  E-mail:zb13790@163.com
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dsms123.com/gk/185574/

上一篇: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官网|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
下一篇:河南高考总分是多少2018|2018年河南高考总分及各科分数

Copyright @ 2013 - 2018 高考学习网 All Rights Reserved

高考学习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